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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颜律师

  • :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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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中山西路1265弄18号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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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陆颜律师,陆颜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工作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熟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在婚姻、继承,合同类(如遗嘱见证、协议离婚、婚内财产约定等) 有近千案件经验积累,非诉和诉讼都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精准捕捉客户的诉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方案,积极推进案件进展,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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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调解书撤销的条件 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转业费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来源:长宁区离婚纠纷律师
[导读]:   陆颜律师,长宁区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

  陆颜,长宁区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财产分割调解书撤销的条件

一、离婚财产分割调解书撤销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作出的离婚财产分割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对调解书不服的,不是申请撤销,而是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失败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调解书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二、离婚调解有哪些程序

法院调解程序的开始。

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法院调解程序的进行。

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法院调解程序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作出的离婚财产分割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对调解书不服的,不是申请撤销,而是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转业费如何分割

  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除第18条规定的5种情形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外,其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都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军人转业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由于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或条令规定军人转业费用的归属性质,故应根据婚姻法的上述规定,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军人转业费如何分割

  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的方式有两种:夫妻协商分割和向法院起诉分割

  军人转业费离婚怎么分割;夫妻协商分割

  夫妻协商分割,是指军人及其配偶就转业费怎么分割达成约定,并按照约定予以执行。在夫妻协商分割的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军人转业费怎么分割都是可以的。

  军人转业费离婚怎么分割;向法院起诉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就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了。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因此,在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时,法院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计算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多少。然后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就军人转业费来看,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其性质,也就是说其中有部分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但是,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的重点在于,确定军人转业费有多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夫妻双方争议的重点,也是案件的难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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