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宁区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什么是起诉离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市民于先生今年40岁,和妻子张桂侠已经分居18年,一直没办离婚手续。
1996年7月,二人在亲戚的介绍下结为连理。1997 年2月份开始,于先生和妻子因性格不合分居,年末两人签了协议离婚。就这样,于先生和妻子各自生活,但是户口本上婚姻状态那一栏一直是已婚二字。今年 3月份,考虑到女儿马上高中毕业,于先生也想开始新的生活,且在一些需要夫妻同时签字的事情上,都因为找不到妻子而做不了。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给妻子张桂侠打电话,对方称已经离了婚,查找其户口本信息,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已变成;离异;,这让于先生很诧异,于是开始四处办理离婚手续,再给妻子打电话,电话就变成关机。到区人民法院诉讼,对方称需要所在社区和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但是到跑了来来回回好几趟,证明也没开明白,这让他犯了难,难道一直联系不上,婚就离不了吗
对此,律师说,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到婚姻登记处解除婚姻关系,二是一方下落不明时,或通过其他方式找不到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告之。据所在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于先生需携带诉讼状和结婚证到法院立案窗口办理。